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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5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发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课堂教学创新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人才培养质量提高中的示范作用,调动广大教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本科教学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提升教学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校“新财经战略”实施,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办法》(浙财大〔2022〕48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理念先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认真学习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贯彻落实学校“新财经战略”,以“强化融合,重塑底层”为导向,精准对接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产业需求,推动财经学科与理工、人文学科交叉、汇聚与融合,积极参与构建实施“项目主任+班主任+辅导员”的“铁三角”项目培养模式。

(二)组织机制健全。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范围为学院(部)等教学单位下设的系、教研室、课程(群)组以及为适应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探索创建的虚拟教研室等,实体的系、教研室应正式设立运行3年以上,课程(群)组应成立2年以上,虚拟教研室应成立1年以上,应涵盖该组织所有任课教师。基层教学组织承担落实在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方面具体的工作任务。制定有较完善的议事决策、教学过程管理、教学研讨活动、教学改革研究、青年教师培养、备课听课评议、教学质量分析评价等基本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运行经费保障。鼓励跨学科、跨学院交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

(三)队伍建设有成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组织梯队结构合理,制定有教师培养发展计划,严把新教师开课关,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指导,每年制定并落实推荐或组织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访学考察、提升教学能力的方案规划。组织负责人应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本科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工作成绩较突出,具有开展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的丰富经验,尽职尽责,组织能力强。

(四)教学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备课、授课、课程设计、实验实习、辅导答疑、作业及考试考查、毕业论文或设计等各项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质量较高,课堂(实验)教学规范,教学纪律严格,考试管理严格规范。近3年未发生校级教学事故。教学档案资料(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考试安排、教学参考资料、试题库等)齐备,教学大纲及时修订,课程内容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近3学年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率达到100%。建立教学评价和质量分析提高机制,评价结果用于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教学改革成果突出。在教学单位组织下参与制订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评估认证等工作,积极开展金课建设和规划教材建设。每学期至少开展3次教学观摩、教学讨论、集体备课等形式的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推进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开展“互联网+”教学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成果优秀。推进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项目等实践教学建设与改革。团队近3年至少获得1项省级教研、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竞赛等教学项目,撰写并发表2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二、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基层教学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部)对本单位的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初评,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名额1个。

(三)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遴选、有利示范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授予“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称号,排名第一的,同时授予“浙江财经大学黄大年式教学团队”称号。

三、评选结果及使用

(一)本次评选不超过5个,质量优先,宁缺毋滥,重在遴选出具有综合或单项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教学组织,即特别关注基层教学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在培养方案完善、数字化建设、传帮带、育人成果、教研成果、教学成果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学校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建设经费支持;工作量计算参照《浙江财经大学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工作量管理办法》(浙财大〔2021〕249号)执行。

(二)在校级及以上教学项目立项评审中,学校对于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团队或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主要成员(不少于三人)名义申报者给予支持。

(三)学校从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

(四)学校宣传展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优秀做法和成果,优秀基层组织开展宣讲交流,示范带动,引导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团队积极行动、教师自觉参与,让基层教学组织真正服务于学科专业发展及教师成长。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11月25日前将《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附件2)一式五份及汇总表(附件3)一份报送教务处,并发送电子稿。

联系人:翁舟峰,电话:88059(内线)

邮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

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2.浙江财经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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