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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0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有效运行,提升内部质量保障能力,现面向全校遴选新一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委成员。

一、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了解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科教学督导工作;

3.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聘期内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主要工作职责

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在教务处的配合、协助之下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学院(部)督导组在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的领导及校督导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本科教学督导以日常听课、教学巡视与检查、专项督查与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坚持督、查、评、导等形式系统推进,注重指导与引导,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具体工作职责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浙财大【2024】482号)第四章第九条。

三、遴选方式

1.请各学院广泛发动在职、退休教师,动员热心教学工作的老师积极报名,填写《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推荐表》(见附件1),汇总后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2.教务处根据相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学科专业背景,研究确定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人选,报学校主管本科教学领导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3.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实行一届一聘制,每届任期2年,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4.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联系人:王佳佳,联系电话:87557059。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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