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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法学课堂辩论式教学法的开展”教学研讨沙龙

发布时间:2014-12-10  点击量:

129下午,法学院在4510会议室举行了主题为“法学课堂辩论式教学法的开展”的教学研讨沙龙活动。此次教学研讨由法学院唐丰鹤博士主持并作主题报告,法学专业教师参加了研讨。

唐丰鹤博士首先介绍了辩论式教学法的概况,指出辩论式教学法是一种对话、辩诘的方法,特别适合对一些理论与实践争议进行深入的辨析;同时,辩论式教学法要求学生的深度参与,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包括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在内的各方面能力。唐丰鹤博士认为,辩论式教学法特别适合于法学课程的教育,一方面,法学的很多知识都存在争议,辩论式教学法可以把争议凸显出来,另一方面,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综合性能力都可以在辩论式教学法中得到系统地训练。随后,唐丰鹤博士重点介绍了辩论式教学法的具体开展。首先,辩论式教学法要求教师结合课程情况选择一个争议知识点,既可以是重大的理论争议,也可以是焦点性案件,教师还要给学生开出围绕争议知识点的详细阅读材料;然后,在组织辩论阶段,教师可以灵活采用师生对话、课堂提问、辩论赛、演讲等方式,让两种对立的观点进行交锋、辩诘;最后,教师必须对整个辩论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双方的争议,梳理其理据,引导学生得出结论。唐丰鹤博士结合自己的立法学课程,进行了辩论式教学法的实例演示,总结了辩论式教学法的经验教训。

参加讨论的教师各抒己见,针对辩论式教学法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疑问,探讨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各种手段,相互切磋,交流了心得体会,实现了教学改革讨论的预期效果,圆满结束了本次教学研讨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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